美高梅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高等学校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建设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良好环境和坚实保障。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依据《美高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在校研究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留学生暂不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参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因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 事故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险、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仓库事故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等。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损害的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等。
4.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等。
5. 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主要包括师生在学校内及在学校外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由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发生的自杀、交通意外、因病猝死、意外受伤等危及生命安全的事件。
6. 突发舆情事件。适用于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形象声誉、事业发展、安全秩序等有重要影响的各类媒体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成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小组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作用,努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 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59599aa美高梅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 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正副院长、院长助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各系系主任、院办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处置学院研究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 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应急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系主任办公室、教务科等相关部门组成,此外工作小组还包括梯队班主任、导师和学生干部等相关人员。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接到报告后迅速派人到达现场,果断组织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如抢救、必要时及时拨打“110”保护现场并做好笔录;必要时及时拨打“120”实施转院救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处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将事件发生的过程调查清楚,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接待、安排前来处理突发事件的家属的生活、交通和安抚等工作,在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配合学生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医院探望、物品处理等,如学生本人参加保险的应通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作为学院的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协助保卫处做好学院及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和接待工作。
协助校医院做好受伤害学生的现场救护、转院的相关手续等。
协助宣传部做好媒体采访、宣传报道和危机公关等相关事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报送原则如下:
(1)迅速。本着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工作原则,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告,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不得延报。学院研工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判,立即通报相关应急工作小组责任部门,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和Ⅰ级事件应立即向学院相关领导报告,同时通报学校保卫处,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发生Ⅰ级事件,经请示有关院领导后,应立即向校级主管部门报告。
(2)准确。要准确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内容要客观,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保密。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预防预警行动
在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研究生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研工办统一负责。
五、应急处置流程
1. 应急处置流程说明
第一发现人通过各种途径迅速报学院辅导员或学校保卫处,对于伤势严重的同学,应立即送往校医院或拨打120,然后进行相关的汇报。对于在国外的学生,根据情况通知驻外使馆。
辅导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报学校保卫处和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并迅速到达现场。
若学校保卫处首先接到报告,则应迅速通知受伤害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并迅速到达现场。
受伤害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自动成立学院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人到达现场,并及时报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学院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并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
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迅速组织实施救治、转院、现场保护、调查事实经过、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接待家长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结束
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3. 应急处置信息报送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最先发现或者接到发生突发事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领导报告,不得延报。校内上报不得超过半小时,上报信息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上报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人员及伤害情况等;受伤害学生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学生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年级、寝室;事故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故发生后已采取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事态发展的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第一发现人的姓名、位、联系方式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方式和时间:除当日以口头形式报告外;次日应以书面形式报送。
4.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判定: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的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工作的总结及上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工作小组将较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应急领导小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还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六、善后处理
1.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考虑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由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学校法律顾问参与。
2.善后处置一般流程。
(1)对受伤害学生及其亲属予以慰问。
(2)协助受伤害学生或其亲属处理商业保险的赔付问题。
(3)对于学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由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法律顾问与受害学生直系亲属协商解决,签订善后处置协议。
(4)对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可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法院进行调解,按照法律程序签订调解协议。
(5)对于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受伤害学生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由学校法律顾问按照法律程序应诉处理,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小组协助。
3. 宣传部门负责善后处置的舆情关注,做好事件的正面宣传与引导,对负面新闻应积极应对。
4. 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将处置结果及相关文件、证物归档留存。
5. 及时总结事件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做好同类事件的预防工作。
七、应急保障
1. 信息保障
学院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本院主要领导报告和及时处理外,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
2.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院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学院预算资金列支。因学校基金会单独列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基金,特殊情况由处置基金单独列支,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3. 人员保障
学院组建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梯队班主任、导师、师门同学、研究生干部等为核心的研究生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
八、宣传教育、心理建设与危机干预
1. 宣传教育
学院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宣传媒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学生工作部门、外事办公室等要将安全教育内容作为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的必要内容,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2. 建立研究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研究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只是研究生工作部门的事,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危机事件的性质,建立危机干预的工作体系: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班主任、导师、师门同学、研究生干部等为核心的应急小组。做到信息畅通、责任到人、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切实维护研究生身心健康, 避免和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
3. 强化导师育人意识,加强导师育人工作指导
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导师要针对研究生心理压力加大,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的新特点,重视研究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关心研究生的心理健康。
4. 重视研究生群体组织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人都有爱与被爱,尊重与被尊重以及归属的需要。研究生群体组织的建设有利于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与改造,正确看待社会发展及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树立积极向上的乐观主义人生态度至关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有利于增进研究生的相互了解,增强研究生的凝聚力,加强交流和沟通,展示自我,树立自信心,找到归属感,让研究生有更多的机会走出个人狭窄的空间,融入到群体中,交流思想和情感,缓解生活和学习的压力。
5. 开展分类心理辅导,提高研究生心理素质和耐挫能力
研究生心理素质如何,心理健康水平怎样直接影响其创造能力的发挥,影响其成长与成才,研究生对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内在需求要求校方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素质和挫折的承受能力,也是危机应对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所要求的。
附件1: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
副组长:学工部、学院党委、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校医院
附件2:学院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正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生党总支书记、院办主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各系主任。
附件3:学院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相关部门组织构成
学院党委办公室 |
02165984980 |
学院办公室 |
02165981591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02165986735 |
教务中心 |
02165983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