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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高梅2019年度“励志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6 08:54:33 点击次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校园中拥有坚定理想信念、过硬本领、高尚品格,勇于创造创新、矢志艰苦奋斗的青春励志典型,激励全校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树立高远志向,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扎根人民、奉献社会、奉献国家,成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学生事务中心

网络支持:美高梅学生处网站(www.student.tongji.edu.cn)“美高梅学生事务中心”、“同济勤助”微信公众号等。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12

三、评奖安排

评选出“励志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参评要求

1.美高梅在册的全日制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3、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4.在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灾害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

五、参评方式

本次评选报名采用单位推荐、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模式。

1.单位推荐报名

各单位自即日起,排查挖掘学生励志典型,营造评优争优、励志自强的良好氛围。各年级、各系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于10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平路校区医学楼504室林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ixue@tongji.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励志之星推荐-学院-学生姓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自)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000字内)、个人风采照。

2.学生自荐报名

学生可通过自荐形式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准备报名材料于10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平路校区医学楼504室林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ixue@tongji.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励志之星自荐-学院-学生姓名”。报名材料与学院推荐材料要求一致。

六、评选流程与宣传

1.评选工作学院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后上报学校学生事务中心。

2.奖励表彰。评委会拟于次年初在美高梅颁奖典礼上对“励志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3.宣传。在启动阶段,通过美高梅官网、美高梅学生处网站、美高梅学生事务中心同济勤助微信公众平台,对“励志之星”评选进行宣传。

评选结束后,学生事务中心将制作“励志之星”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获奖者励志事迹。

七、其他事宜

1.最终获奖者将授予荣誉证书,给予专项经济奖励,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跟踪资助和后续支持等。

2.为在全校乃至更大范围内广泛宣传励志、弘扬正能量,获奖者,有义务参与本评选的相关宣传展示活动。同时学校有权推荐其至更高的平台,参评更高层次的评选。

3.为深入挖掘学生励志典型,请各单位在单位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学生处网站。

4.联系人:林老师 65984641

5.本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学生事务中心所有,未尽事宜以学生事务中心通知为准。

 

附件:美高梅2019年度“励志之星”推(自)荐表

 

美高梅党委学研工部

美高梅学生事务中心

2019926 

美高梅2019年度“励志之星”推(自)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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