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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参赛作品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09:28:20 点击次数:

为积极推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大力营造全市文化创新和创意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展现上海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现向全校范围征集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上海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完成的文化创新创意作品。所征集的作品,需要通过视音频录制、图片展示、文字表述等各种方式,充分体现作品的创新点等。

2.申报分类。根据学科分类以及与文化创意园区的对接,分为以下八类征集学生作品: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其他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等)。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内容

1.每个参赛作品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类,请按照附件1《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学生作品报送要求》提交参赛类别所需材料。

2.每个参赛作品必须填写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参赛个人或团队用)》。

3.参加第三类“环境设计类”需填写《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申请,于4月8日前将①所选参赛类别的申报材料电子版②《参赛作品汇总表(参赛个人或团队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huichuangqingchun@126.com同时抄送一份邮件到yixueyuantuanwei@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汇创青春-XXX学院-负责学生姓名-X类”。

2.集中收取各类别材料(非电子版材料如光盘等)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励机制

1.本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为上海市级的学科竞赛,对获奖的本校学生及教师将按照《美高梅本科生学科竞赛的管理办法》、《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和奖励。

2.各类别作品将由专家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3.由专家组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

4.学校将根据申报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

5.符合要求的入围作品将参加“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分类别展示和集中展示活动。

 

联系人:王喆(同学)18019358203

    詹宇聪(同学)15316606352

王宁(老师) 65987183   明净楼 116办公室

关于征集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参赛作品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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