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美高梅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美高梅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请以2011年以后《学生手册》版本为准,详情可见附件2:美高梅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其中,关于条例中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请各系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评选工作要注意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填表注意事项:(见附件6)
1、表格下载在学生处网站“相关下载”日常管理栏目;
2、表格一定正反打印,且每份表格只能为一页纸;
3、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上海优毕以第一人称撰写(并手写签字),同济优毕以第三人称撰写,总结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
5、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优秀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例文见附件5:优秀材料范文)
1.个人基本信息,在校期间任职和获奖情况,以及人生格言或生活态度。
2.个人事迹材料与人生感悟,主要撰写其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所领会到的人生意义和志向;文章内容以自己的真实事迹为主,以生动形象的事迹、真实的感受,启发触动学弟学妹;语言生动,不拘泥于形式,写出自己的切身感悟。
3.师长点评,100字左右。师长点评请注明点评人职务和姓名。
4.提供1-2张生动的照片。
文章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若有其他表现方式如诗歌等,可不限字数。
请申请者于3月7日前将评选材料(附件5和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辅导员处;同时请登陆http://itongjis.tongji.edu.cn,登陆后修改和补充第二课堂经历信息并提交。美高梅综合测评委员会组织评审和公示。
联系人:汪老师
65984641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