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习】 2012级《临床实习(3)》实习选修方法
发布时间:2017-01-03 11:52:39 点击次数:
课程名称:临床实习(3)
课程编号:140565
学分: 10
周数:十周
1、 学生先在第十人民医院、同济医院、东方医院、肺科医院、一妇婴、杨浦医院中选定一家医院进行实习。
2、每位学生可选1至3个科室进行实习,填写志愿表。
3、学生将选修的科室以班级为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统一上报。
4、实习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轮转。
5、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必须进行一周的临床技能实训,各系部应同美高梅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协调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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